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領導與師生員工的聯系和溝通,更好地發揚民主,暢通言路,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,促進“學風、校風、工作作風”建設,構建和諧校園,營造“團結、干事、和諧、快樂”的辦學氛圍,確保學校改革、發展、穩定工作的順利進行,建立校領導接待日制度。
一、接待時間與地點
(一)每周星期三下午3:00—5:00,節假日順延。
(二)接待地點設在校務值班室。
二、接待范圍
學院的在職教職工、離退休人員,在校學生及學生家長。
三、接待的組織與協調
(一)每個接待日由一位校領導負責接待,列入學校一周工作安排表。如原定校領導臨時有事不能如期接 待,則與下一位校領導對調。
(二)學校辦公室負責安排和協調每個接待日的有關工作,并按照值班校領導的指示向相關職能部門交辦、督辦、反饋工作。
(三)擬來訪人員事先應向學校辦公室口頭提出約見。學校辦公室負責匯總后提交值班校領導,并負責告知來訪者的具體時間。
(四)為提高接待效率,原則上接待每位來訪者時間不超過30分鐘,一個接待日一般安排3—4位來訪者。
四、約見談話內容
(一)對學校領導班子及成員的意見和建議。
(二)對學校改革、建設、管理等各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。
(三)師生在思想、工作、生活等方面需要學校幫助解決的實際困難和問題。
(四)其他事宜。
五、處理與反饋
(一)及時處理。對來訪反映的問題,值班校領導應及時明示有關處理意見。能當場答復的,給予及時答復;屬于職能部門處理的問題,批轉有關部門處理答復;需要學校黨委、行政研究后解決的要先做好解釋工作,研究后予以答復。
(二)督辦落實。學校辦公室根據《校領導接待日記錄》中的領導批示,將需要督辦和協調的事項轉交批辦部門處理,并隨時跟蹤辦理進展情況,督促事項辦理的最終落實,做到件件有結果,事事有落實。
六、接待要求
(一)認真負責。參與接待的校領導要認真聽取來訪者反映的問題和意見,積極主動地與之進行交談和溝通,學校辦公室要熱情周到地做好有關服務工作。
(二)按章辦事。遵循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,認真執行上級有關規定和要求,嚴格依據政策法規及學校有關規章制度處理接待中的有關問題。
(三)客觀公正。被接待者在反映問題時,要實事求是,客觀公正,簡潔明了,不大聲喧嘩,遵守學校的的各項規章制度,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,凡無理取鬧者將不予接待。
(四)保密要求。自覺保守被接待者的秘密或者隱私,不得隨意擴散來訪者反映的內容。
(五)文檔管理。每次接待來訪的內容、處理結果都要記錄在案,由學校辦公室負責保管,年終統一歸檔。
七、本制度由學校辦公室負責解釋。
八、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。
校辦公室
2011年2月10日